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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10/31 11:27:00    浏览次数:
 一、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负责管理,同时科任教师要协助管理。
二、体育器材只限本校体育教学和相关活动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借他人。
三、体育器材应在器材室内保管(室外固定器械除外),做到分类置放、整齐有序。
四、建立器材分类登记制度,及时做好新购器材的登记工作。要建立登记册和帐册,对低值易耗品,要有损耗登记。期未要对器材进行一次检查、整理和清点,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总务处。需补充低值易耗品时,由体育教研组组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购买后,进行新旧交换,由总务处负责登记更新器材目录。
五、建立器材借还登记制度,借用教师或者本班器材管理员必须登记签字,亲自借出,亲自归还。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追究当事者责任,按价格赔偿。
六、室外固定器械,在使用中要经常留心检查,如发现断裂、倾斜、缺少构件等情况或其它危险迹象,应立即告示停用,并报告学校组织修复。
七、体育器材是学校重要财产,是搞好学校工作的物质基础。体育教师和器材管理员要加强对学生爱护器材的教育。师生合力共同用好、管好器材,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八、人离开器材室,必须及时熄灯,关锁门窗。器材室钥匙必须由管理人员掌握,不得转交他人,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追究当事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