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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10/31 11:27:00    浏览次数:
 1、门卫要服从学校领导指挥与安排,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2、严守工作纪律,统一着装上岗,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对因公来访人员热情接待,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入校,禁止收废品小商贩来校活动,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做好传呼工作。
3、未经许可,外单位机动车辆、自行车禁止入校,经许可入校的机动车辆、自行车要在指定区域存放,防止压坏地平、方砖、阴井盖等。
4、不经学校批准,严禁私人大件物品运入学校存放。对带有学校财产出门者,必须持有总务处或学校领导出具的证明。
5、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做好门卫处电话接听,及时记录并传达相关人员。
6、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7、当晚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
8、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9、打扫校门内地面卫生,打扫传达室卫生,保持地面的干净卫生,保管好工作室内一切用具。
10、值班期间,密切关注监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11、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