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贺我校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     •热烈庆贺我校被评为郑州市首批新优质初中     •热烈庆贺我校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文明学校     •【总务】热烈祝贺我校荣获“郑州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达标单位”称号     •热烈祝贺我校荣获郑州市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比赛二等奖    

网站首页 >> 团委建设团委建设

团支部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3/9/6 14:47:00    浏览次数:
      一、团支部的组成与改选
      1、凡团员在3人以上的班级,建立团支部。
      2、团支部设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组成。
      3、支委会由全体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时,由前任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也可由团员推选候选人,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4、支委会每届任期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改选,下发任免通知书。
      二、支委会分工负责制
      1、支部书记:
      (1)向支部传达校团委的决议和指示,向校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当好团支部一班人的班长,经常找其他委员研究工作,提出支部的工作、活动计划,按时主持召开支委会。
      (3)掌握好团员的日常表现,做好思想工作
      2、组织委员:
      (1)了解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和遵守纪律情况,检查督促团员佩戴团徽,按时收缴团费。
      (2)鼓励同学靠拢团组织,讲好团课,抓好培养和发展工作。
      (3)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3、宣传委员:
      (1)积极向团内外青年宣传团的知识。
      (2)负责组织好团员的文体活动和政治学习。
      (3)办好班级的黑板报,积极向团委提供稿件,记录好光荣簿。 
      4、文体委员:
      (1)发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业余或课余文体活动;
      (2)发现和培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
      (3)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团支部工作应争取班主任的指导和帮助,要与班委会互相配合,但不要包办代替,支部书记一般不兼任班委会职务,其它支委会成员可兼任。
      三、团支部工作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团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 
      2、团支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充分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二)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的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支部的重大问题,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进行政治学习。主要形式为: 
      1、支部团员大会 
      ⑴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 
      ⑵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工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⑶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 
      ⑴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 
      ⑵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示,研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支委分管工作及执行决议情况,讨论决定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大形式召开。 
      3、团支部民主生活会 
      ⑴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团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⑶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分团小组召开民主生活会。 
      4、团课 
      ⑴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一般每季进行一次。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5、政治学习 
      ⑴组织团员进行政治学习是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工作。
      ⑵团内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 进行学习、教育等。       
      ⑶团内政治学习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三)工作计划与报告制度
      1、团支部应按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2、团支部一般应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每季度向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简明扼要、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有条理性。
      (四)例会制
      1、支委会要建立例会制,至少每两周一次。
      例会内容:(1)政治学习;(2)研究支部工作。
      2、支委会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各委员要向支部团员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五)簿册管理制
      团支部设立三簿
      1、活动记录簿
      由支部书记保管并记录,每次支部活动时,都要按时间、出勤、主持人、主要活动内容、讨论发言内容、会议形成的决议等项认真记录,并持此簿向团委汇报活动情况。
      2、光荣簿
      由宣传委员保管并记录。团员(也可包括同学)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可由团员向支委成员反映和及时进行表扬。
      3、团费收缴簿
      由组织委员保管并记录,由团委验收。
      四、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一)评议目的
      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发挥团员青年的先进模范作用,同时,严格团的纪律,保持团员队伍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在组织上的纯洁性和在学习上的积极性。
      (二)评议方式
      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学习教育、个人评议、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等方面,每年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存入团员的档案。
      1.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团章》和上级团委有关文件,有针对性的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国情、文化知识等教育,提高团员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
      2.个人总结。团员回顾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团的组织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并填写团员评议表(自我鉴定)。
      3.民主评议。各支部分小组进行评议,由团员宣读自我鉴定,小组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小组评议意见,再由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做出评议意见。
      4.团籍注册。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和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能够合格的团员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并表彰优秀团员。同时,对少数不合格团员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评议程序
      1.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对一年思想情况作出自我评价。
      2.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把支部分成若干小组,并设立组长一名。
      3.在评议过程中,先由各团员在团小组上宣读个人自我鉴定,然后由组员提出意见,经团小组组长汇总初步给团员评出“优秀”、“合格”、“经帮助能够合格”或“不合格”。
      4.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各小组的评议意见,集体讨论确定团支部意见,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5.评选优秀团员。各小组推荐本支部优秀团员入选(八、九年级“优秀团员”分别占所在支部团员总数的30%和2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支部委员会综合各小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再由支部大会投票确定本支部优秀团员推荐名单,报校团委审批。
      (四)评定内容
      1.思想上
      热爱祖国,热爱党和社会主义。坚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为实现社会主义这一伟大理想而奋斗。
      2.政治上
      认真学习《团章》,遵守《团章》,拥护《团章》。认真执行和贯彻团组织的各项决议。按期交纳团费,定期自觉地配合团籍注册,完成团员的教育评议。努力完成团组织的工作和任务,在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应切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学习上
      重视学业,学习努力刻苦,遇到困难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并且多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学习成绩较好的同学,能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同时要帮助学习成绩较差的同学,共同进步。成绩较差的同学,能注意改正学习方法,树立努力刻苦的精神,应该向同学虚心请教。成绩一般的同学,能吸取别人的经验,争取进步。
      4.行为上
      模范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班集体活动等。
      5.生活上
      紧密团结周围的同学,特别应对生活有困难的同学给予帮助。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产。注意自身的形象,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
      上述内容能够基本做到的可以评为合格团员,然后在合格团员中表现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团员。如果各方面要求达不到,并经教育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者被评为不合格。
      (五)表彰先进
      根据评议结果,学校团委对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先进团干部和团员分别授予“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推荐为各级“三好学生”的候选人。
      五、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管理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证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注册。
      (二)每年注册时间为本年度第一季度。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在评议工作中,团员必须向所在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自己在上一年内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表现及参加团内活动等情况,经所在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认格在合格团员标准以上,方可注册。
      (四)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同时发给下年度团费收缴卡。
      (五)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员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应予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六)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经帮助教育,能认识并改正错误,主动要求参加团籍注册的,可予以注册。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十一条办理。
      (七)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支部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八)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团委作出书面报告。团委要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花名册》。